根据国家规定,私家车在路上遇到执行任务的消防车、救护车、警车等特殊车辆时,都有避让的义务。假如那时你正等红灯,有一辆救护车很急想经过,我们完全可以进行紧急避让,即使闯红灯也可以凭行车记录仪去投诉。
但一位车主却表示自己当时在红绿灯路口等红灯时,发现后面有辆救护车一直在鸣笛。这个车主立刻躲开了,让这辆救护车先行。此时车主认为这是应尽的责任,是不会扣分的。但是没想到两天后这个车主收到了一条短信,内容是被扣6分,罚款200元。
业主很疑惑,他拿着行车记录仪的录像申请复议,但仍然被驳回,维持了原来的处罚。此事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少人的热议,有关部门为了解答大家的疑问,公布了当时的路口监控录像。结果证明,车主虽然避让了救护车,但却直接将车开到了对面的路口,这种行为属于故意闯红灯。
总之,在特殊情况下行驶时应该避让,但这种避让要有度,不要把避让作为违反交通规则的借口。大家对此有何看法?欢迎与老张在留言中分享您的观点。